挖潜扩容优质学校 三部门启动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
8月30日,教育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、财政部发布《关于实施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。对学前教育、义务教育、高中教育及特殊教育提出新要求。从《意见》的时间节点来看,到2027年,我国将基本形成学前教育优质普惠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、普通高中优质特色、特殊教育优质融合发展的格局。学前教育阶段公办园的在园幼儿占比力争达到60%以上;义务教育阶段扩增一批新优质学校,大幅增加优质学位供给;高中教育阶段将培育一批优质特色高中;特殊教育方面,将确保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保持在97%以上。
首次明确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在学前教育阶段,《意见》对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首次进行明确,要求各地原则上应于2024年达到600元/年·人,个别确有困难的地方可延至2025年。有条件的地方可进一步提高,目前标准高于600元的地方不得下调。
“‘十三五’以来,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在各级教育中增幅是最快的,年均增幅达到14.8%,是基础教育年均增幅的2倍。从学前教育自身来看,生均投入水平也几乎翻了一番。”教育部财务司副司长刘景在接受采访时表示,此次《意见》印发,标志着公办园的国家基本标准正式出台,并且统一口径,统一标准,明确完成时限。
除设立基本标准外,《意见》还要求各地完善民办幼儿园收费政策,鼓励对非营利性民办园(含普惠性民办园)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。各地教育、发展改革部门要综合施策,加强营利性民办园收费调控,引导经营者合理确定调价频率和幅度,必要时可开展成本调查并向社会公布,遏制过高收费。
义务教育阶段,《意见》明确应对有条件的、办学水平和群众认可度较高的学校,“一校一案”合理制定挖潜扩容工作方案,通过充分利用现有校舍资源、改扩建教学楼、建设新校区、合并周边薄弱学校、倾斜调配教师编制等方式,在不产生大班额情况下,进一步扩大学位供给。
集团化办学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教育资源
从义务教育升入高中教育,不少学生及家长都有着职普分流焦虑。对此,《意见》专门提出普通高中内涵建设行动,将主要解决普通高中多样发展不充分、部分县中水平不高以及群众职普分流焦虑问题。
具体来看,《意见》要求各地高起点新建和改扩建一批优质普通高中,增加学位供给。同时通过集团化办学、“组团式”帮扶、部属高校和省属高校托管帮扶县中等方式,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教育资源总量。并支持一批基础较好的地区和学校率先开展特色办学试点,发展综合高中,推进职普融通。
在招生方面,《意见》发布后还将有序增加招生计划,挖掘现有优质普通高中校舍资源潜力,并结合实际优化招生计划安排,有序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规模。
针对特殊教育资源不足、适宜性不强的问题,《意见》还明确扩大特殊教育资源的做法。鼓励20万人口以上的县办好一所达到标准的特殊教育学校,20万人口以下的县因地制宜设立特教班。同时推动省会城市、计划单列市及较大城市加快建设孤独症儿童特殊教育学校。